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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所内的技术机构

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经部领导批准,公安部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基础标委会)于2008年1月23日在京正式成立。基础标委会由部机关业务局、部属研究所、院校、标委会、认证与检验机构、行业协会以及生产、使用、经销等方面的企业代表组成。公安部科技局局长王俭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部各相关业务局、部属研究所领导担任,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所长厉剑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为秘书处挂靠单位。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基础标委会受公安部科技局的委托,负责制修订社会公共安全行业内新技术、新标准领域及跨技术领域、跨部门、跨警种的公用性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其宣传培训和监督检查工作。

  具体任务有: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承担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相关的科研工作;组织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中的技术内容负责,提出审定结论意见,提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的建议;定期复审已发布的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提出修订、补充、废止或继续执行的意见;负责组织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讲、解释工作;对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做出书面报告;向公安部科技局提出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成果奖励项目和对标准化工作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奖励的建议;负责与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联系,组织参加有关国际标准化活动,做好与相关标准化国际组织的技术交流工作;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认证等工作中,承担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范围内产品质量标准水平评价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在完成上述任务前提下,基础标委会可面向社会开展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标准化工作,指导社会公共安全应用基础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和宣讲、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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